申请遗失出生证的手续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人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婴幼儿出生登记处(以下简称登记处)办理遗失出生证的补办手续。在办理前,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护照等;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还需要提供监护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2. 申请人需要向登记处提交一份书面遗失声明。遗失声明应当详细陈述出生证的遗失原因,并加盖申请人本人的手印。
3. 申请人需要向登记处提交一份证明申请人身份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以确保申请人与出生证上所载人员的关系。
4. 登记处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如无误,会为申请人补办一份新的出生证。新的出生证将包括原先出生证上的相关信息,并加注遗失的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手续可能会有些许差异,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补办手续和材料要求。
此外,补办出生证一般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金额也可能因不同地区而有所不同。
总结起来,申请人要补办遗失的出生证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材料、遗失声明、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登记处办理,经审核核实后,可以获得一份新的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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